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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淮南住房公积金新政频出

发表于2016-01-22

  发挥保障功能改善住房条件淮南住房公积金新政频出

为进一步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,促进个人住房消费力度,支持职工利用公积金改善住房条件,提高我市公积金的使用效率,近日我市再次出台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使用新政。

  据公积金管理介绍,在贷款方面,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55万元;职工公积金连续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,且不受住房套数、户型、面积和贷款次数的限制;购买二手房贷款,首付款比例根据房屋建筑年代确定:1年至15年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的70%;16年至30年的不超过50%;职工因家庭收入减少等原因,可根据家庭还款能力申请贷款展期,延长贷款年限,减少月还款额。在公积金提取方面,我市住房公积金开展住房装修提取,职工购买住房系毛坯房或二手房的,在房产证办结4年以内,可一次性提取本人、配偶及直系亲属的公积金用于住房装修;无房职工家庭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屋租金,提取额由800元/月提高到1000元/月;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1年未再就业的,也可以提取公积金。

加之此前出台的有关政策,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、异地购房贷款、住房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和住房装修贷款,以及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和按月划转公积金偿还贷款等,我市住房公积金新政频出,为广大职工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了大量优惠便捷的服务。

截至2015年12月底,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2458家,缴存职工31.35万人。累计归集公积金320.78亿元,归集余额131.48亿元;累计向7.28万个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145.28亿元,同时向我市23个保障房建设项目发放项目贷款26.87亿元。此外,向市财政提供保障房建设资金3.38亿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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