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页|1|
/1页

主题:男子偷窥少妇洗澡并露下体挑逗

发表于2013-05-03

“你们赶紧过来,我抓住了一个偷窥我老婆洗澡的色狼!”前晚10时许,晋江池店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报警后,迅速赶到池店镇旧铺村,发现梁某神色羞愧地低头不语,受害女子蒋某和老公则是满脸怒色。

“这不是他第一次来偷窥我洗澡,前一次他偷看被我发现了,他还故意脱裤子露出下体。”蒋某愤怒地说,今年2月的一天晚上,她在租房里洗澡时,无意间抬头一看,只见窗外有名男子站在路边正偷看她。

蒋某当场吓得大叫起来,没想到对方不仅不害怕,还得意洋洋脱下裤子露出下体给她看。蒋某老公听到动静后连忙追了出来,男子这才急忙逃之夭夭。

前晚,蒋某刚从阳台收完衣服准备洗澡,无意间往浴室窗户外一看,竟看到这名男子又站在路边往她这里张望。她连忙喊来老公,老公一眼认出这名男子正是那名偷窥色狼,便不动声色地悄悄走出租房,绕到男子后面将他当场抓获。

自称暗恋妇女面临拘留处罚

“第一眼看见她,我就喜欢上她了,后来我一直暗恋着她。”在接受民警审讯时,36岁的梁某交代说,他因与妻子感情不好,就独自来到晋江池店镇旧铺村开了一家摩托车维修店。平时总感觉心里空虚寂寞,无意中发现在租房的蒋某长得年轻貌美,便暗中留心起来。

经过观察,他发现蒋某的租房公路,由于路基比房子还高,只要站在公路上就能看见房间里的一举一动。于是,他每次路过蒋某租房时,总要故意往里面瞅上几眼。

今年2月的一天晚上,他路过发现蒋某在洗澡后,色心大动驻足观看,在被蒋某发现后,他反倒觉得很刺激,故意露下体想挑逗对方。结果差点被蒋某丈夫抓到,吓得他后来都不敢再从那里经过。

前晚,梁某送完客户准备回家时,突然想起蒋某洗澡的画面,心里觉得痒痒的他决定冒险再去看一回。当他抄小路前来偷窥时,没想到竟被抓个正着。

昨日,梁某因涉嫌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,被晋江池店派出所予以拘留。据民警介绍,“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”属于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行为;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四条规定:猥亵他人的,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,情节恶劣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。

发表于2013-05-03

男子偷窥少~^o^~

上一页|1|
/1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