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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不过户买卖一套房赚了37万! 购房警惕翻修房源

发表于2015-08-31
标签:装修费用 二手房交易流程 二手房 购房者 委托公证 

者利用“房产委托公证”实现转手赚差价

对于重新翻修房源购房者要警惕

近日,王女士怀疑自己中了“圈套”,刚买不久的新房出现了漏水、墙纸脱落的情况,而她在刚刚接手这套房子的时候还是崭新的。而此时,“房东”蔡先生(化名)因为高价卖出了这套房子,大赚了一笔。

这套在景芳小区的75平方米房子,蔡先生买进时才130万元,而与王女士的成交价却达到了175万元。通过这套房子的转卖,蔡先生从中赚了近37万元(除去8万左右的装修费用)。

这似乎与当前的市场行情形成了强烈的反差,上周四快报曾就二手房交易市场做过调查,结果显示杭州二手房成交量持续走高的背后,多数门店存在“亏本卖房”的情况(内容详见上周四B05版《一套90方户型从买到卖四年亏了55万》)。



在这样艰难的市场背景下,不少像蔡先生那样的客却通过出售二手房获得了盈利,这其中的过程,不免令人心生奇怪。

不过户买卖一套房赚了37万

这其实是一种投机取巧。2013年年底,蔡先生在某中介门店看中一套价格低廉的房源——景芳小区一楼75平方米的房子。

由于房源的楼层过低,房东将挂牌价从150万一路下调,都没将这房子卖出去,而此时蔡先生看中时机以130万总价与房东达成了协议。

多年的蔡先生对于二手房交易流程甚是了解,通过买入二手房到转手卖出,这其中会涉及高额的交易税。为规避交易所产生的税收,蔡先生有自己的一套“手段”。他并没有通过中介与房东达成买卖,而是通过办理房产全权委托公证直接与房东达成了协议,然后一次性全额付款,而这一“巧妙”的做法让他省去了10%的二手房相关税费,直接省下了13万元的费用。



买下房子后,蔡先生并不急着出售,如何让房子是“挣钱”的另一个门道。房源楼层差,出手难,要以更好的面相出手,重新翻修是客惯用的伎俩。蔡先生与其他客一样,不紧不慢地对这套房子做了简单装修和华丽的装饰,总共花费8万元。据相关知情人士透露,蔡先生终以175万元的高价成功出售给王女士,除去装修费用8万元,他从中获利近37万元。

客热衷做房产委托公证

变身“中间人”

事实上,像蔡先生这样的客不在少数,为了规避税收,又能顺利完成交易,房产委托公证成为客热衷的载体。

我爱我家采东店主任陈银表示,只要者将全额房款付给卖家,双方到公证处进行登记,者就会得到一份“全权委托代理公证书”,就有权将房子再卖出去。

值得注意的是,由于是通过公证进行的交易,者并不用付过户费,也无需缴纳契税。有了这种新招数,征收营业税的规定,对于已变身为“中间人”的客来说,形同虚设。

以蔡先生这套75平方米的房子为例,从买进到卖出,过户费、营业税再加上中介费,蔡先生需要支付近10%的交易税率。但是,如果通过公证方式,不以卖家身份出现,仅以“中间人”的身份操作,就完全可以避开政策,将营业税全部转嫁到“下家”的身上。客在逃避二手房交易税的同时,会对房屋做简单装修,而这样的装修成本并不高,很多管路、电线没有做翻修,房子只是表面的华丽,有的甚至“金玉其外败絮其中”,而这一简单的装修却可以使房子身价大涨。

对于翻修房源

购房者要警惕

那么,对于蔡先生这种通过“房产委托公证”达成房产交易的操作方式,是否存在一定的风险?

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松涛律师说:房产委托公证本身是很简单的法律关系,而且这种操作方法是可行的,也是合法的。但是从客手中买到的房子,购房者很有可能是利益的受害者。

也有律师认为,如果房子名下有其他户口,或房子存在抵押等情况,房子就不能顺利过户。这种情况下,也许终通过法律程序可以让合同失效,但买家会损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。如果遇上产权不明晰或无法办理产权证的房源,那么房产公证不过是对房产买卖合同的合法有效性进行证明,无法起到公示及对抗第三人的作用。

陈银说,他也曾见过很多翻修的房源,而这些房源大多是客低价买进,存在“瑕疵”,比如户型差、楼层差,甚至有债务纠纷,而经过重新翻修后,往往以较好的卖相高价卖出。对于如何避免买到类似的“新装修二手房”?他给出了建议:房源装修崭新,没有人居住的痕迹,这时购房者需要提高警惕。客通常找借口在晚上看房,晚上视线昏暗,某些细节不容易被注意,这些情况购房者也需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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