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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交了30万房款后房子未过户人就失踪房贷谁交

发表于2012-05-24

交了30万房款后,房子还没过户人就失踪,房贷也不交

张丽娜,这套房子你还要不要?

奇了怪了,买家买房屋,付了30万元的房款后,房屋还没过户,人却不见了。这样的怪事就被渝北两路的刘雪女士遇上了。

房没过户买家失踪

2009年底,刘雪夫妻在渝北尚城香舍首付20万元买了套房,剩下的房款以刘雪的名义进行贷款按揭。2010年底接房后,一名叫张丽娜的女士看中这套房屋,并愿意出42万元购买。

见赚了七八万,夫妻俩爽快地答应出售。张丽娜提出她可以先支付按揭款以外的房款即30多万,剩下10来万元的贷款由她每月继续按揭。

由于房产证因按揭被银行扣押,张丽娜支付30多万元的房款后,便与刘雪、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到渝北区公证处进行买卖合同公证。此后,贷款者仍是刘雪,只是支付按揭的人变成了张丽娜。

今年2月,刘雪却意外地接到了银行发来的催款短信。刘雪赶紧拨打张丽娜的电话提醒交按揭,电话却一直停机。刘雪又按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地址找去,房主却告诉她,张丽娜只是一个租凭户,早就搬走了。刘雪只得求助银行,“银行查询后说,她曾经在一碗水有门面,做家具生意,但早就做垮了。”

银行要拍卖房屋了

找张丽娜无果,刘雪于是想找当初卖房的中介公司,谁知中介公司也在去年初倒闭了。经过四处打听,刘雪了解到张丽娜早已离异,儿子正念初中。但念哪个,住在何处,叫什么名字,却无从得知。刘雪回忆,张丽娜的奉节口音很重,当时张丽娜声称自己在成都做生意。

眼看6月,新一月的住房贷款又要交了,刘雪十分着急。虽然按揭只有900多元,但她认为自己完全没有义务支付这笔钱。可是,银行方面告诉她,如果不继续按时付款,不仅会影响个人信用,还会拍卖房屋。由于这部分贷款仍是刘雪的名义,因此2月份以来的按揭款都是她在强忍着支付。

如今,刘雪唯一的希望就是能找到张丽娜,两人再次当面说清楚,房子到底是要还是要?亲笔签的合同,到底算不算数?

(应当事人要求,文中人物系化名

发表于2012-05-24

律师点评>

房子产权还是原主人的

“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产权相关法律规定,其实,张丽娜还未完成不动产的变更登记,也就是说没有完成房屋权的转移。”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万路律师表示,虽然张丽娜完成了合同公证,但因没有履行支付按揭的义务,且双方未到房屋产权登记交易过户,因此这套房屋仍属刘雪。

律师建议,刘雪可选择自己偿还按揭款。然后,对张丽娜提起违约诉讼。如果仍未找到买方,或者买方仍不支付按揭款,基于公证合同,以及张丽娜的违约行为影响到的刘雪个人信用记录,张丽娜理应对其进行相关赔偿。

寻人

张丽娜:1972年出生,身高约150cm,很瘦,不超过40公斤。瓜子脸,黑色长发,皮肤很白。说话时奉节口音较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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